大皖新闻讯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国家司法权威的重要载体,任何伪造、变造行为均是对法律尊严的严重挑衅。近日,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件并当庭宣判,对伪造法院裁判文书的被告人汪某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八千元。
2020年初,汪某结识了因交通事故索赔的郑某,谎称可代理解决民事赔偿事宜。双方达成协议后,汪某以鉴定费等名义多次从郑某处收取款项,却始终未启动民事诉讼程序。面对郑某的不断催促,汪某为拖延时间、继续蒙骗,竟动起了歪心思,通过剪贴印章彩印、编辑文字等手段,伪造了包括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、宜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等在内的6份法院文书,以此向郑某谎称赔偿款即将发放。直至2021年11月,郑某因迟迟未收到赔偿款选择报警,这一骗局才彻底败露。
经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汪某非法伪造法律文书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。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丁雯 杨闻珉
编辑 王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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